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或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时其账面成本或净值与投资协商确认价值之间的差额。对于这一差额的会计处理,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分录:
一、合同规定投资期限的情况
当合同明确了投资期限时,股权投资差额应按照投资期限进行摊销。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1.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摊销时:
借:投资收益账户*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账户*
或——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账户
2.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摊销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账户*
或——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账户*
贷:投资收益账户
二、合同未规定投资期限的情况
对于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无论是初始投资成本超过还是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均需要按照不超过或不低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具体的会计分录与上述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是对该差额进行分摊处理的过程,借记与贷记的账户反映了差额的转移和确认。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除了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还包括其他诸如股息红利的处理、股权的转让等情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希望以上关于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分录的详细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学习相关会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