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入账的发票跨月退回重开的情况,会计分录应首先冲回原入账分录,然后根据新开具的发票内容再次入账。对于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关注公众号或加入交流群可获取更多会计实务知识和免费答疑。
当遇到已入账的发票跨月退回需要重新开具时,我们需要对原来的入账分录进行冲回。具体步骤如下:
一、冲回原入账分录
首先,需要对待冲回的原始入账分录进行处理。具体操作是,使用与原来入账时相反的会计分录进行冲销。例如,如果原来入账时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那么冲回时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重开发票并再次入账
重新开具发票后,需要根据新开具的发票内容再次进行入账处理。此时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例如,如果重新开具的发票为购买原材料,则可能的分录为“借:原材料;贷:银行存款”等。
三、进项税转出分录处理
对于因退回发票而产生的进项税转出问题,需要单独进行处理。具体的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这一步骤是为了正确处理因发票退回而产生的税务问题。
对于已入账的发票跨月退回重开的情况,我们需要先冲回原入账分录,然后根据新开具的发票内容再次进行入账处理,并特别注意处理好因退回而产生的税务问题。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过程,并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