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公司借款一般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属于负债类账户。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股东向公司借款是一个常见的现象。那么,这样的借款在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具体记入哪个科目呢?
一、股东向公司借款的科目记入
股东向公司借款,一般会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股东,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二、详细解析
其他应收款:这是一个资产类科目,主要核算企业除应收账款、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当股东向公司借款时,从企业的角度看,形成了一项暂时的债权,所以应将其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的借方。
同时,企业银行账户上的现金或银行存款减少,因此对应的贷方科目为“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三、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的科目记入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具体的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某某股东。
四、其他应付款的解析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或个人的款项等。
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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