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况: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机
企业在发生采购、销售、银行借款、收到实收资本等经济行为时,需要计提印花税。这意味着印花税是在相关纳税义务发生时进行计提的。
二、法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内容,明确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特定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这些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及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
三、税率与计算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缴纳都有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四、免税情况
也存在一些凭证免纳印花税的情况,如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等。
五、缴纳办法与监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或者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印花税票的骑缝处需要纳税人盖戳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印花税,并有权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
印花税确实需要在相关纳税义务发生时进行计提,并依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