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二、对于同一控制下收购净资产为负数的子公司,合并方在个别报表层面,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按照零值进行。这意味着在会计记录中,对于这部分投资,合并方将记录为一项零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在合并报表层面,需要按照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原则来追溯前期的比较数据。如果被合并方自成立以来一直在目前的最终控制方的最终控制下,且持股比例为100%,则可以将被合并方的报表与合并方的报表按相同项目进行相加。在此过程中,被合并方的实收资本应与合并方的资本公积相加。
四、完成报表相加后,需要按照常规方法抵销内部往来和内部交易。这包括识别并消除重复的项目,以确保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妥善处理购买净资产为负数的企业的做账问题。这个过程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