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但赠与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内容具体明确,包括合同当事人、赠与财产、履行方式等。从赠与人和受赠人角度考虑,是否公证应视情况而定。赠与合同公证有利于稳定财产关系、预防纠纷、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更多会计实务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交流。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也就是说,赠与合同并非一定要进行公证才能生效。但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其成立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没有接受的意思,合同仍不能成立。关于赠与合同是否要公证的问题,结合赠与合同的特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赠与合同内容的具体明确
赠与合同应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及具体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二、考虑赠与人的角度
对于赠与人而言,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撤销的难度会增大。
三、受赠人的考虑
从受赠人的角度看,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应劝说赠与人进行公证,以确保赠与的可靠性。
四、赠与条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若对受赠人有一定要求,可作为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这些条件或行为令赠与人不满,赠与人有权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五、赠与财产的手续办理
若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内容。
六、赠与财产的瑕疵说明
赠与人应在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以避免由此给受赠人造成的损失。
赠与合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赠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公证有助于稳定财产关系、预防纠纷、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赠与合同是否公证并非绝对必要,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