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个人开票时,需要知道对方是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需要对方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开具增值税发票则需要对方单位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信息。从7月1日起,消费者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必要的。开票时需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如填写有误应重新开具,并在误填的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此外,发票联和抵扣联需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当单位给个人开具发票时,需要包含以下信息:
一、普通发票
对于普通发票,需要填写以下内容:
1.对方名称:即个人客户的全名。
2.税务登记证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对于个人客户,可能需要提供其个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了上述普通发票需要的信息外,开具增值税发票还需要以下详细信息:
1.单位地址及电话:反映开票单位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2.银行基本户账号与开户行:以便于个人客户进行转账等支付操作。
3.税务登记号:这是开票单位的重要税务信息。
三、特别注意
自7月1日起,无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只要发票抬头为企业或个人,都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具的发票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填写错误,应重新开具,并在原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
项目填写齐全,包括各项内容正确无误。
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必须一致。
所有的联次都需要一次性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必须一致。
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发票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了解单位给个人开票时需要提供的信息。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深入了解会计实务,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