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提坏账准备不调整应交所得税是因为税法规定坏账准备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能扣除。因此,补提坏账准备增加并不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相反,形成可抵减时间性差异,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处理。未来核销坏账时,会相应处理。年末若无其他纳税调整,则计算所得税费用并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应交税费。关注特定公众号可获取更多会计和税收实务问题的解答。
税法对于坏账准备的处理有着明确的规定,坏账准备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这意味着,企业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并不能直接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从而不影响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具体来说,企业在财务报表中补提坏账准备,这反映了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情况,但这并不直接涉及所得税的缴纳。只有在未来实际发生坏账时,企业才能按照实际发生的坏账金额进行扣除,进而可能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补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是有所区别的。
当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补提了坏账准备,会形成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这种差异可以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这意味着,虽然补提的坏账准备在会计上被视为资产减值,但在税收上并不立即产生应税效果。
当企业实际核销坏账时,会计上会通过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的方式进行记录。这时,如果年末利润总额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企业会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这样处理的原因是,只有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坏账准备的税收扣除效果才会体现出来,从而影响应交所得税。
补提坏账准备本身并不直接调整应交所得税,这是因为税法规定坏账准备的扣除是在实际发生时进行的。企业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考虑到这一差异,并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等科目进行适当记录,以反映资产减值的同时,也符合税收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