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表的填写基于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主表)。填写时,需关注各表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以及损益计算。具体填写方式如: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需填报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以及资产处置损益;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需填报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清偿金额和负债清偿损益;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需填报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并依照实际情况填列其他债务;主表则需填报资产处置损益、负债清偿损益等。更多详细内容建议查阅相关会计准则或咨询专业会计人士。
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的填写:
1.“账面价值(1)”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
2.“计税基础(2)”列: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
3.“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
4.“资产处置损益(4)”列: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即“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减“计税基础(2)”列。
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的填写:
1.“账面价值(1)”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
2.“计税基础(2)”列: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
3.“清偿金额(3)”列: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
4.“负债清偿损益(4)”列: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即“计税基础(2)”列减“清偿金额(3)”列。
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的填写:
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等于“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第3列第32行“总计”金额。
2.依照实际情况填列其他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主表)的填写: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等于“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第4列第32行“总计”。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等于“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第4列第23行“总计”。
3.依照实际情况填列其他行。
4.第10行,填写前5个纳税年度累计可结转弥补的亏损额。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表的填写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劣。如果您有更多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