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公司限售股所得需缴纳个税。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为: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如无法提供完整的原值凭证,税务机关将按转让收入的15%核定原值及合理税费。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方式为: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去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20%的比例税率进行缴税。
对于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实例:
假设老张转让的限售股原始取得成本为30万元,转让收入是200万元,并且在转让过程中支付了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共计0.2万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
=200万元-(30万元+0.2万元)
=169.8万元
接着,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69.8万元×20%
=33.96万元
这意味着老张需要为这次转让支付33.9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持有限售股的个人在缴纳税款时,应保留相关的原值凭证。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的、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一定规则核定其原值及合理税费。为确保自身权益,个人在转让限售股时应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对于个人转让公司限售股所得,确实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在计算过程中需要注意各项费用的准确核算,以确保合规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