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款项汇往采购专户时,通过“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处理。汇款时,会计分录为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贷:银行存款。收到采购人员转来的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会计分录为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采购完毕收回剩余款项时,根据银行收账通知,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一、采购专户的核算方法
企业通过“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来处理有关会计分录。
1.企业将款项汇往外地开立采购专用账户时,根据汇出款项凭证编制付款凭证。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贷:银行存款。
2.当收到采购人员转来的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3.采购完成后,当收到银行收回剩余款项的通知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二、关于外埠存款的补充说明
1.外埠存款是指企业为了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2.企业在汇款过程中,应填写汇款委托书,并委托开户银行进行汇款。汇入地银行将为汇款单位开立临时采购账户。该账户内的存款不计利息,采用只付不收的原则,一旦支付完毕,账户即告清户。除了采购人员可以提取少量现金外,其余一律采用转账结算。
企业在进行采购专户汇款时,应按照上述步骤进行会计分录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