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也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要约是当事人缔结合同的目的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要约”这个词,尤其是在商业和法律领域。那么,究竟什么是要约呢?
根据《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简单来说,要约就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与对方当事人缔结合同,所发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及称呼
在日常生活中,要约可能有多种称呼,例如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在合同法的语境下,发出要约的一方被称为要约人,而接受要约的一方则被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的目的与性质
要约的核心目的是缔结合同。当事人之间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从而建立合同关系。要约的发出,代表着一方希望与对方建立法律约束的明确意图。
要约邀请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除了要约之外,还有一个与之相关的概念——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其主要目的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与要约不同,要约邀请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后,如果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有给善意的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要约是商业和法律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缔结合同的关键步骤之一,代表着一方希望与对方建立法律约束的明确意图。对于希望深入了解商业合同、尤其是希望了解更多关于合同法实务知识的人来说,理解和掌握要约的概念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