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党费收入和支出应党内单独设账核算,不纳入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主要科目包括党费收入、捐款收入、上级拨款等收入类科目,以及上解支出、管理费、办公费、党务活动支出等支出类科目。收取党费时记录现金借增党费收入贷方,上交党费时记录上解支出借方和银行存款或现金贷方,组织党员活动时记录党务活动支出借方和银行存款或现金贷方。
一、党费收入的记账方式
党费收入是事业单位党内财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应当单独设账进行核算。当收取党员党费时,应记录现金账户的借方,同时记录党费收入的贷方。
二、党费支出的记账方式
党费支出包括上解支出、管理费、办公费、党务活动支出等。在上交党费时,应记录上解支出的借方,同时记录银行存款或现金的贷方。对于党务活动支出,应记录党务活动支出的借方,同时记录银行存款或现金的贷方。
三、其他会计科目
除了党费收入、上解支出、党务活动支出等,事业单位党内财务还包括捐款收入、上级拨款、固定资产、银行存款、现金、净资产等其他会计科目。这些科目在记账时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正确核算。
四、总结
事业单位党费收入和支出的记账应遵循党内财务规定,正确设置会计科目,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涉及党费收支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入账,确保账务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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