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票丢失后,一般纳税人可根据不同情况抵扣。如已认证相符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可凭销售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已报税证明单经审核后抵扣;如未认证的抵扣联丢失,可使用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并留存备查。针对海关进口增值税票丢失抵扣问题,以上为解答,如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
当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抵扣:
一、若丢失前已认证相符:
1.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可以向销售方索要相应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并且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二、若丢失前未认证:
1.购买方可携带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凭该记账凭证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也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三.如果只是丢失抵扣联: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以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以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进行认证,并将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对于海关进口增值税票,如果丢失了发票联,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将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对于海关进口增值税票的丢失,根据具体情况和是否已经认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以防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