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佣金应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从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若无溢价或溢价不足,则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他费用如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等也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对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时产生的佣金,以及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当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这意味着这些费用是发行股票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成本,需要从股票发行的总收入中扣除。
二、溢价发行的情况
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这些费用可以从溢价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是指股票发行价格超过其面值的部分,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将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
三、无溢价或溢价不足的情况
如果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相关费用,根据会计准则,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企业积累资金,冲减盈余公积意味着这部分费用将由企业的储备资金承担。
四、其他费用的处理
除了上述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发行过程中产生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中。这些费用虽然与股票发行有关,但不属于直接发行成本,而是视为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费用。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佣金及与发行相关的其他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和会计准则是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的。从发行收入中扣减、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计入当期损益,都是常见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