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收入如何核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技术派 2024-12-13 10:48 浏览次数:843

财政补助收入核算时,应设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实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贷记本科目;缴回时做相反会计分录。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在国库统一收付制度下,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核算方式也不同。财政直接支付时,按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财政授权支付时,应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确认收入。此外,还需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

一、设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当实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贷记本科目;缴回财政补助时则进行相反会计分录。在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并借记本科目。此后,本科目无余额。同时,应按照“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以便更详细地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的来源和用途。

二、具体核算过程

1.实行国库统一收付制度

在国库统一收付制度下,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主要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2.财政直接支付的核算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应于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账务处理为:借入事业支出,贷入应付工资,再借入应付工资,贷入财政补助收入。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材料、服务的款项,借入事业支出,贷入财政补助收入。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借入事业支出,贷入财政补助收入;同时,借入固定资产,贷入固定基金。

3.财政授权支付的核算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应于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入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支用额度时,借入事业支出、材料,贷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借入固定资产,贷入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补助收入核算的详细解答,包括设置科目、具体核算过程等内容。在进行财政补助收入核算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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