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或非营利活动、收入用于公益性事业、财产不用于分配、注销后剩余财产用于公益目的等。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需为“合格”,且应纳税收入与免税收入需分别核算。满足条件的组织可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可咨询相关税务部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可以申请免税资格认定,具体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除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不得有剩余。
4.财产及其孳息不得用于分配,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除外。
5.组织注销后,剩余财产需用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或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公开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需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8.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二、申请流程
满足以上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免税资格认定:
1.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组织章程、税务登记证、收入支出报表、财产状况表等。
2.提交认定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财政或税务部门。
3.审核认定: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免税资格条件。
4.公示和批准:审核通过后,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批准免税资格。
通过以上流程和条件的解析,希望能够帮助您了解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申请过程。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知识,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获取答疑和学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