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账务处理
1.发生销售时:
当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会产生销项税额。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进原材料时:
企业购买原材料时,会产生进项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借: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3.进项税额转出:
若当月有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例如,用于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等非应税项目),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应付福利费等)
贷: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月末结转
1.计算应交增值税:
月末,通过计算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确定应交的增值税。若余额在贷方(即需要交的增值税),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次月交纳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计算多交增值税:
若月末计算结果显示多交了增值税,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收到退库时,若该退库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应交增值税,则无需编制特别的会计分录;但若收到现金退库,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期末留抵税额处理:
若月末计算结果显示为期末留抵税额(余额在借方),则表示暂时无需缴税。此时期末无需进行特殊处理,留抵税额可在未来实现销项税额大于留抵数时再行纳税。
以上就是针对销项税和进项税相抵扣的会计分录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