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作物评估作价入账的依据主要是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时的会计处理方式。对于闲置或不用的固定资产,变卖价格高于账面价值时,需并入处置收益中。对于固定资产重估,通常不准许调整帐面价值,只有在交易情况下才可能调整,此时评估值需由投资者多方确认。在评估明细表中,一般有三个栏目:“原值”、“净值”和“成新率”。在财产清查中,盘盈固定资产时需确定其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然后按照会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总之,会计处理和评估值的确认是经济作物评估作价入账的主要依据。
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经济作物的评估作价入账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进行:
一、固定资产处理与评估
1.当企业对闲置或不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时,若其变卖价格高于账面价值,这部分差额会并入处置收益。
2.固定资产的评估作价在会计上通常涉及重置成本法。这里的“原值”指的是重新购置一个全新固定资产的价值,即“重置完全成本”。
二、成新率与折旧率的区别
评估中重要的概念之一为成新率,它根据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当前状况来确定,具有较强的现实性。某些固定资产虽然已超过折旧年限,但因其保养良好,实际使用状况良好,其成新率可能很高。与此相对,折旧率是会计上的估计,代表一个期间内的预测损耗。
三、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
无论是投资、企业合并还是固定资产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涉及的固定资产入账事项,其原理都与固定资产处置相似。重点在于确定固定资产的当前实际价值。
四、财产清查中的固定资产评估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若发现盘盈固定资产,应首先确定其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根据确定的原值进行会计处理,如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并将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随后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并调整利润分配。
经济作物的评估作价入账主要依据固定资产的当前实际价值、成新率、重置成本法等因素进行确定。在会计处理上,需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对于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通过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