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计量中,企业一般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分别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并考虑计提减值准备。当存在确凿证据表明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企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企业在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时,通常采取成本模式。这种模式下,对建筑物的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按期(月)计提折旧;而对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则参照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同样按期(月)摊销。当存在减值迹象时,需按照资产减值的处理规定进行操作。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下的后续计量特点主要包括两点:
1.定期计提折旧或摊销。无论是建筑物还是土地使用权,企业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折旧或摊销,以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2.期末需考虑计提减值准备。当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恢复不了其历史成本时,企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进一步反映资产的减值情况。
然而,企业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才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这些条件包括: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存在一个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这一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获取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出现差额,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当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时,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之,当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时,则作相反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处理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计量时,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模式,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