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的成本,如何合规入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审计技术前沿 2024-12-13 12:52 浏览次数:848

没有发票的成本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入账。除了发票,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内部凭证是企业自制的会计原始凭证,外部凭证是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支出证明。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如发生应税项目、小额零星支出、境外购进货物或劳务等,可以使用收款凭证、分割单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需确保凭证的填制和使用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能够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都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入账,而并非仅有发票。

一、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的介绍

1.内部凭证: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其填制和使用应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外部凭证: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二、关于收款凭证

1.对于企业在境内发生的应税项目的支出,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对于不属于应税项目的支出,对方为单位的,可以以除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则可以使用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三、关于境外凭据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劳务发生的支出,可以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四、分割单的使用

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时,应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即使没有发票,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其他合法的凭证来入账成本。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凭证的获取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法律的规定。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没有发票的成本如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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