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文件规定,免征契税。契税征收标准针对房屋买卖或赠与过户,当房屋产权发生变化时,由接受房屋产权的人缴纳。契税税率根据房产交易价格计算,存在减免情况,具体税率根据购买房屋套数和面积而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的规定,对于个人将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存在以下优惠政策: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房屋、土地权属由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时,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这些情况均免征契税。这一政策为夫妻间房屋过户提供了便利,减轻了税费负担。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契税征收标准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当房屋买卖或赠与过户时,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具体的契税税率根据购买房屋的套数和面积而定。对于购买首套房的情况,如果交易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契税税率为1%;如果面积大于90平方米,契税税率在原有的基础上减半,即税率为1.5%。对于购买第二套房的情况,契税税率根据房屋面积大小而定。如果所交易房屋的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契税税率为1%;如果面积大于90平方米,契税税率为2%。对于购买第三套或以上房产的情况,不管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都为3%,没有减免的情况。
个人将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在夫妻间房屋权属变更的情况下是免征契税的。但在进行房屋买卖或赠与过户时,仍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可以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和税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