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借款并支付利息,若仅取得收据,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需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取得正规发票后,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税金包括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等,而增值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其他支出需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也有计算限额规定,不同企业计算限额不同。
企业向个人借款,并支付利息,若仅取得收据,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为了合规操作,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取得正规发票后,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具体可分为:
一、税金
1.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已缴纳的六税一费(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2.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二、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有一定的计算限额,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具体来说:
1.保险企业的计算限额根据险种不同而有所区别。
2.其他企业的计算限额则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进行计算。
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要想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和规定,确保相关支出合理、合规,并取得正规发票。企业在操作时应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