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根据相关规定,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奖励相关工作人员。企业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务机关查出补扣税款及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手续费的,将停止支付手续费。更多会计实操知识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的相关规定,关于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解读。
一、手续费收入的处理
“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专门用于“三代”管理支出。这部分收入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以提高代扣代缴工作的积极性。
二、不能获得手续费返还的情况
虽然手续费的处理有明确规定,但也存在不能获得手续费返还的三种情况:
1.企业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委托代征协议规定履行代扣、代收、代征义务。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履行其义务,将不能获得手续费返还。
2.税务机关查出的,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这意味着,如果税务机关发现扣缴义务人在税款代扣过程中存在问题,并进行了补扣,那么这些补扣的税款不会支付手续费。
3.因企业自身原因,如果在三年内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企业需确保及时领取手续费,否则可能失去这部分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对于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做了明确规定。企业在参与代扣代缴工作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以确保手续费的正常返还。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