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职权范围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罢免违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列席董事会会议并提出质询和建议、发现公司经营情况等。此外,上市公司的监事会还可以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或在不设监事会的公司中担任监事角色的个体,承担着重要的公司治理职责。以下是监事会的具体职权范围:
一、财务检查权
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账目和财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是监事会的基本职责之一,旨在防止公司财务舞弊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监督与罢免建议权
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行为,监事会可以向董事会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纠正行动权
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可以要求其纠正。这一职权旨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
四、会议召集与提案权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负责召集和主持。同时,监事会还可以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诉讼提起权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有权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列席与质询权
监事会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有的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确保董事会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七、经营情况发现权
监事会还有权发现公司的经营情况,包括公司的业务活动、市场状况等,为监事会的决策提供依据。
八、其他职权
除此之外,监事会还拥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这些职权会在公司的章程中具体列出。
对于上市公司,其监事会还有特定的职责,即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或监事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职权范围广泛,旨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