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做账未抵扣成功的进项税可以挂在待抵扣进项税明细科目下,在认证抵扣的月份再转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明细科目下。涉及金额较大时,需进行调整,已结账的涉及损益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涉及分录包括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原材料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调整涉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建议进行调整。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已做账但未能成功抵扣的进项税情况。这种情况下,处理起来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规定。
一、关于进项税的抵扣时效与做账流程
1.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企业在180天内都有权进行抵扣。
2.收到发票后,企业应立即进行做账处理。未抵扣的进项税应记录在待抵扣进项税明细科目下。
二、未抵扣成功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对于已做账但未抵扣成功的进项税,处理的关键在于何时进行认证抵扣。在认证抵扣的月份,这些未抵扣的税额应从待抵扣明细科目转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明细科目。这样,企业就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抵扣操作。
三、涉及账务调整的情况
对于金额较大的未抵扣进项税,由于已经涉及到企业的损益,因此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具体的处理步骤如下:
1.若该进项税额涉及的原材料已被领用,设计到损益,则通过以下分录进行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若该材料已被领用,还需调整主营业务成本或期间费用。
2.若涉及以前年度损益,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或期间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或期间费用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由于这种调整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因此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账务调整。
对于已做账但未抵扣成功的进项税,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遵循上述步骤和规定,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