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盘服务费小规模的做账方式为:购买金税盘时,借记管理费用-办公费,贷记银行存款。抵扣时,根据财税[2012]15号规定,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包括价税合计额。会计分录为购入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时借固定资产、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凭发票抵减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一、小规模纳税人处理金税盘服务费的账务时,需遵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
二、购买金税盘时的会计分录处理:
1.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这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科目。
三、抵减增值税税额的会计处理:
1.凭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若抵减额不足以抵减全部应纳税额,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关于财税[2012]15号文件的补充说明:
该通知明确了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这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在处理金税盘服务费账务时,可以按照这一政策进行抵减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处理金税盘服务费账务时,需根据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购买金税盘时,可选择将支出记入“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在凭发票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应相应调整账务,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