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每个月固定补贴需要缴纳个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同级别的人员扣除标准不同,超过标准部分需要并入工资薪金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需要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的扣除标准参考各地区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例如山西省对各级党政机关人员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会有一定的发放标准,超过这个标准的部分需要并入工资薪金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了公务用车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还有其他各项个人所得,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等一至四项)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则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对于其他类型的所得,如经营所得等五至九项,则依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交通费每个月的固定补贴,如果符合相关法规中的公务用车补贴性质,那么在扣除一定标准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扣除标准和计算方式需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