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包括九个税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中,综合所得包括前四项税目,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特殊计算后并入综合所得,按年扣除6万后的余额,按超额累计税率计算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共包括九个税目,对于了解这些税目对于纳税义务和税务规划至关重要。
一、主要税目
1.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
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提供劳务而获得的报酬,如咨询、讲座、设计等。
3.稿酬所得:个人因其著作的出版、发表等获得的稿酬。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利的使用权而获得的费用。
5.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的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投资获得的利息、股息以及从上市公司等获得的红利。
7.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房屋、设备等获得的租金收入。
8.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房产、车辆、股权等获得的收益。
9.偶然所得:如中奖、彩票等不常见的收入。
二、综合所得的税务处理
居民个人取得的前四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被称为综合所得,这些收入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特殊计算事项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扣除20%的费用后,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入综合所得。
2.稿酬所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并入综合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也需要特殊计算,并入综合所得后,按年扣除6万后的余额,按照3%-45%的超额累计税率计算所得税。年终会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了解以上新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及相应的税务处理方法,有助于个人更好地进行税务规划和合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