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涉及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等多种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2行填报资产减值准备金。若账载金额≥0,填入调增金额;若<0,填入调减金额。资产处置、报废、盘亏等原因结转的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属于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应反映在A105090等表中。案例A公司2016年度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的纳税调整为例,说明了具体的操作方式。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一般规定与分类
企业在进行资产管理时,可能会面临资产价值减少的情况,因此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常见的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这些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在税务处理上需要特别注意。
二、资产减值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处理
1.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特定项目进行填报。
2.“账载金额”指的是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金额。
3.若账载金额大于等于0,则填入“调增金额”;若小于0,则将绝对值填入“调减金额”。
4.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资产处置、报废、盘亏等原因结转的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属于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应根据具体情况反映在其他的税务表格中。
三、具体案例解析
以A公司为例,2016年度坏账准备的期初余额为100万,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150万。因客户信誉条件好转,A公司转回了已计提的坏账准备80万元。存货报废时,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被结转。
在税务处理上,A公司转回80万的减值准备应做纳税调减。而存货报废导致的损失,在会计上确认的存货报废损失为0,但可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为150万。
四、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存在一定差异。企业在处理时需明确区分两者之间的差异,确保正确进行税务申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五、总结
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财会人员充分了解税务政策,正确进行会计处理与税务申报。通过合理调整,企业可以确保合规纳税,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