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供应商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分为三种情况: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商业折扣直接扣除后入账;现金折扣在期限内付款后享受,冲减财务费用,增值税是否冲减需视合同规定;销售折让因产品质量等原因给予客户,涉及应付账款和库存商品的调整。增值税处理需留意合同规定。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知识。
商品折扣在商贸交易中分为三种情况: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下面将详细介绍收到供应商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流程。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直接从应付的商品款中直接扣除,以折扣后的价格入账。具体的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等(折扣后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折扣后的金额*税率)
贷:银行存款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按照供应商规定的付款期限,在付款期限内付款后享受的一种折扣。入账时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入账,在期限内付款后,将享受的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关于增值税的处理,如果与供应商合同规定折扣不包含税额,那么增值税就不做冲减。具体的账务处理为:
购货时:借:原材料等(全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全价*税率);贷:应付账款
享受折扣后: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折扣后的金额);财务费用(享受的折扣额)
三、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由于供应商产品质量等问题,给予客户的一种折扣。其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购货时:借:原材料等(全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全价*税率);贷:应付账款
给予折扣后: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全价减折扣及税额后的金额);库存商品(折扣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折扣额*税率)
对于收到的供应商现金折扣,需要根据不同的折扣类型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务必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正确的账务操作,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