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出售时,将原计入的公允价值变动结转入“投资收益”科目。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时,需根据实际收到或支付的金额,以及该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余额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核算,最后结转至“投资收益”科目。期末需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
在某项金融资产出售或金融负债处置时,对于涉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处理十分重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企业需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进行核算。
一、具体结转流程:
1.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同时,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两者之间的差额将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在此过程中,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也会转出,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
2.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时,处理流程与出售金融资产类似。企业需按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差额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该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期末,企业应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完成当期损益的总结转。
二、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设置,明确规定了其核算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期末结转的要求。该科目主要用于反映企业因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企业在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出售结转时,需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操作,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助益。如需深入学习会计实务知识,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学习,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