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逾期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贷营业外收入(扣除应缴税金后的净额)。应交税费包括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消费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算法为押金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后乘以包装货物适用的税率。没收逾期未退的押金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应关注税法规定,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需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针对包装物逾期的情况,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基本会计分录
1.当包装物逾期未退还时,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扣除应缴税金后的净额)
二、详细解释
1.没收逾期未退的押金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它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付账款,因此计入“营业外收入”。
2.税法的规定细节如下:
增值税款的处理:
当包装物因逾期未收回不再退还的押金,需要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来计算增值税款。这里的“逾期”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实际逾期时间或超过1年的时间。
包装物押金被视为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转换为不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纳增值税款。具体的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率。
消费税的处理:
当包装物因逾期未收回不再退还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并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交消费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消费税率。
以上是针对包装物逾期会计分录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组。对于希望深入了解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的读者,可以通过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来获取更多信息和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