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主要适用于特定情况,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动漫企业提供的特定服务、电影放映服务等。一般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对于建筑服务,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建筑工程老项目等提供的服务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销售自产的货物如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特定建材等,以及销售货物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情形也存在。除此之外,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也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计税方法在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应税行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如轮客渡、公交客运等。
2.动漫企业的特定服务,包括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等。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等。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的经营租赁服务。
5.建筑工程服务,如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等。对于建筑工程老项目,若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跨县(市)提供的建筑服务,销售额以全部价款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为基准,按3%征收率计算。
二、销售特定货物简易计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等(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生物制品、自来水、商品混凝土等。
三、特定销售情形简易计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需经国务院或授权机关批准)。
四、物业管理服务中的自来水水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扣除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主要适用于特定情形下的应税行为和特定货物的销售,以及特定销售情形。通过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可以简化税务处理,降低税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