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没有购进发票却有销售会计分录的情况,企业可暂估入库,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但年末必须取得发票,否则不能确认为成本。暂估金额需按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收到发票后,需冲回暂估入库成本,再以红字编制分录冲减应付账款-暂估款,并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账分录。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暂估入库
在没有购进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暂时暂估入库。具体来说,可以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二、处理库存商品发出成本
与其他正常入库的库存商品一样,暂估入库的商品也需要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三、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收到发票后,需要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借:库存商品等;贷:应付账款——暂估款。随后,编制正式入账分录,包括库存商品和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公司等。
四、注意事项
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必须确保遵守相关税法规定,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对于没有购进发票却有销售会计分录的情况,企业可以通过暂估入库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必须在年末前取得发票,并确保遵守相关税法规定。以上是关于该问题的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