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能否计入业务招待费和职工福利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创新者 2024-12-13 10:51 浏览次数:950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主要包括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企业对外经营招待取得的餐饮发票是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的。

至于职工福利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包括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内设福利部门的费用、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等。其中,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的一种,因此餐饮发票也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和“职工福利费”,但需要注意,这两项费用的具体核算和报销需要遵循企业的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餐饮发票的计入问题。如果想了解更多的会计实务知识,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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