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个人挂靠的管理费用是否需要交税,取决于具体情况。若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法律责任,被挂靠人收取的挂靠费应按照经营业务性质确定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若挂靠交易结构中以挂靠方对外经营,被挂靠方按“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建筑业挂靠基本属于形式上的自营模式,挂靠费实际为管理费,不存在单独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相关实施管理办法,对于个人挂靠的管理费用是否需要交税,主要取决于挂靠的具体操作方式及法律责任的承担方。
1.当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对外经营,且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时,被挂靠人从挂靠人收取的“挂靠费”应按照所挂靠经营业务的性质确定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这种情况下,被挂靠人作为纳税人,其收取的管理费用需要交税。
2.如果挂靠交易结构中,以挂靠方对外经营,由挂靠方单独向被挂靠方缴纳“挂靠费”,这种情况下,被挂靠方应按照“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同样,被挂靠方收取的挂靠费需要交税,适用的税率为6%,征收率为3%。
在建筑业内,由于法规严格禁止挂靠经营,现实中的建筑业挂靠多属于“形式上的自营模式”,挂靠费实际上作为点数扣缴的管理费,不存在单独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税务处理还需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实际规定进行操作。
对于涉及的具体税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当地税务部门,以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