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时,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的费用,以保障金融交易的顺利进行。这些费用主要包括凭证工本费、手续费、邮电费,以及在违反结算纪律时产生的罚款。
一、凭证工本费
凭证工本费是银行为企业的结算凭证收取的费用。此费用分为当时计收和定期汇总计收两种方式。
当时计收:企业在领购结算凭证时,需填写结算凭证领用单,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银行审查无误后,会向领用人收取结算凭证工本费。财务部门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结算凭证领用单和银行收费凭证编制相应的付款凭证。
定期汇总计收:采用这种方式时,领购的结算凭证不直接支付费用,待银行汇总收费时一次性转账结算。
二、手续费和邮电费
银行在办理结算业务时,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客户收取一定的手续费。银行还会收取邮电费,该费用与手续费一并交纳。
当时计收:企业在办理结算时直接用现金交纳或直接办理转账。财务部门根据银行的相关凭证和收费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定期汇总计收:根据银行特种借方凭证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进行核算。
三、结算罚款
企业在办理结算过程中,若违反结算纪律或银行结算规定,如签发空头支票等,会被银行处以罚款。这些罚款需根据银行的罚款凭证由企业财务部门处理。
核算方式:
企业收到银行的收费凭证或罚款凭证后,财务部门需根据这些凭证编制相应的付款凭证。对于凭证工本费、手续费和邮电费,一般是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对于罚款,则是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企业在办理银行结算时,需按照银行的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并依据不同的计费方式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