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按照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如果企业少缴税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加收滞纳金。因此,预缴时少缴税款需要缴纳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制度。企业在月份或季度结束后,应根据实际利润额向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若企业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和金额预缴税款,涉及到的问题便是是否需要为少缴的税款缴纳滞纳金。
针对这一问题,税收征管法及其相关细则提供了明确的答案。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如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需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预缴时少缴了税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税款缴纳的规定,那么应当为其少缴的税款缴纳滞纳金。
具体到实例中,如A公司在2013年少申报利润,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这种情况下的少缴税款行为,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当受到滞纳金的处罚。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是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当企业在进行预缴税款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如有少缴情况,不仅需补缴税款,还需为少缴部分缴纳滞纳金,以确保税收的公正与合法。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预缴税款及滞纳金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