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冲红需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若发票未经认证,销方申请流程为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并提交税局,领取通知单后开具负数发票;若发票已认证,购方申请流程同上。提交申请时需带上纸质专票。了解更多的会计实操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一、若发票未认证,销方申请冲红的情况:
1.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张并盖上公章。
2.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到所属税局,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
3.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即可。
二、若发票已认证,购方申请冲红的情况:
1.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同样打印两张并盖上公章。
2.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到所属税局,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
3.将通知单交给销方,由销方在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即可。
以上是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冲红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住。如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