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厂外购原材料需要缴纳资源税,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该厂作为资源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在收购未税资源时应履行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义务。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仅对部分矿产品和盐征收。自2016年7月1日起,资源税实行从价征收,并在采掘或生产地源泉控制征收。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预制厂在收购未税资源时,作为资源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履行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预制厂外购的原材料属于未税资源,那么该厂在购入时就需要代扣代缴相应的资源税。
资源税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一、征税范围较窄
自然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等,但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仅选择了部分级差收入差异较大,资源较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矿产品和盐列为征税范围。
二、实行差别税额从价征收
2016年7月1日,我国实行资源税改革,将资源税征收方式改为从价征收,即根据资源的价格来确定应缴纳的税额。
三、实行源泉课征
不论采掘或生产单位是否属于独立核算,资源税均在采掘或生产地源泉控制征收。这样做既照顾了采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税款的流失。
预制厂在采购原材料时需要注意是否涉及资源税的缴纳,并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履行相应的代扣代缴义务。同时,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学习会计实务,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以便及时获取免费答疑和学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