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个人销售非住宅时,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额。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和相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以及新建房与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三、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项目,可以扣除的税金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不能单独扣除。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房屋的评估价格可作为扣除项目,若无法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则可根据发票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个人销售非住宅时,计算土地增值税不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额。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税务规定。如需了解更多会计实务知识,建议查阅相关法规或咨询专业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