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评估价格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步骤包括:首先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包括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支付费用及转让环节的税金和评估费用;然后计算土地增值额,即转让价款或评估价款减去扣除项目金额;最后计算土地增值率并确定税率,从而计算应纳税款。若无法提供评估价格或购房发票,地方税务机关可实行核定征收。
一、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1.重置成本法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是通过将房地产的重置成本价值乘以成新度折扣率来计算的。这里的重置成本价指的是重新构建相同房地产所需的费用。
2.其他支付款项的加入:除了重置成本外,还需要加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以及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3.评估费用的计算:在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如果因为计算纳税的需要而进行房地产评估,所产生的评估费用也需要计入扣除项目金额。
二、计算土地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是通过旧房及建筑物的转让价款或评估价款减去扣除项目金额来得到的。这一差值反映了房地产在转让过程中的增值部分。
三、计算土地增值率及确定税率
1.土地增值率的计算:土地增值率是由土地增值额除以扣除项目金额得到的。
2.税率的确定:根据土地增值率,确定适用的税率。税率的选择是基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表。
3.应纳税款的计算:使用确定的税率和土地增值额来计算应纳税款。
四、特殊情况下的核定征收
对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如果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这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按评估价格计算土地增值税涉及到多个步骤和因素,包括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土地增值额的计算,以及土地增值率和税率的确定。纳税人和评估人员需要仔细理解和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以确保税收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