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发生退货的账务处理包括:未付款前和已付款的退货处理,以及销售退货的不同情况的处理。具体为:对方不愿意重新开票时,需到税务局办理“退货证明”,对退货部分金额开具红字发票。账务上需冲减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调整应交税费和应付账款。若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发生销售退回且允许扣减销项税额的,需用红字冲减相关账户。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将商品成本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处理完毕后,若需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可寻找专业渠道学习。
当进货和退货都在当月发生时,最简单的处理方式是让对方将原发票作废并重新开具新发票。但如果供方不同意重新开票,纳税人则需要到税务局办理“退货证明”,并将此证明提供给供方,供方需针对退货部分的金额开具红字发票。
对于现金折扣发生退货的账务具体处理如下:
1.未付款前发生退货: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金额,对应红字发票)。
2.如果已经付款发生退货: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全额和部分款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金额,对应红字发票)。
贷: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入库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付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贷:现金。
当发生退货时,例如原材料需要退回给供货方,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借:现金
贷:应付账款。
对于销售退货的情况,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销售退货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处理较为简单,只需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
2.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额,并同时调整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如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则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账户的“销项税额”专栏。
3.对于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
针对现金折扣发生退货的账务处理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