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租赁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适用3%的征收率。增值税税率一般与增值税扣除税率同时使用,按“扣税法”计税。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除列举货物外,税率为16%)和一档低税率(如粮食、食用植物油等货物的税率为11%),同时还有零税率适用于出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这一税率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得到明确。根据该办法,增值税税率分为多个档次,而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的税率为17%。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适用3%的征收率。
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并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出发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同时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
基本税率的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除特定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6%。而低税率则适用于销售或进口特定货物,如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等,税率为11%。纳税人出口货物时,税率为零。
如果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如果未分别核算,则适用较高的税率。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其非应税劳务也适用较高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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