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费是指政府机关为某些特定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应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如办理结婚证、护照等所收取的工本费、手续费,旨在配合国家对有关行为、活动的统计、管理,并适当弥补政府管理成本费用,不以增加政府收入为目的。最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行政规费是指政府机关为某些特定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应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这些收费主要是配合国家对有关行为、活动的统计和管理,并适当弥补政府管理成本费用。与税收不同,行政规费的征收以国家提供公共服务为前提,且该服务带来的利益能直接为相对人所享有。相对人必须为国家提供该服务所支付的成本付费。
行政规费的征收旨在补偿行政机关为提供公共服务所支出的成本和费用。行政机关所收取的行政规费实际上仅用于弥补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费用,行政机关并不会因此而获得任何收益。例如,办理结婚证、护照等时所收取的工本费、手续费即属于行政规费。
近年来,为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已采取一系列行动。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了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降低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同时,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政策的实施,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或另行加收费用。违反规定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这一系列措施旨在确保行政规费的合理征收和使用,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