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用于出售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可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和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外购或自建投资性房地产时,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贷:银行存款等。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取得租金收入、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等也有相应会计分录。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还需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
购买房屋用于出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对于此类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一、成本模式计量
1.企业外购或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
2.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开发产品等
3.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4.当取得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5.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会计分录包括: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二、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企业外购或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
2.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会计分录较为复杂,包括: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等(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差额)
贷:开发产品等/其他综合收益(贷方差额)
3.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进行调整,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相反分录。
以上详细解答了购买房屋用于出售的会计处理流程。对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等问题,如需深入学习,建议寻求专业资源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