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款预缴增值税何时可抵减应纳税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会小秘 2024-12-13 21:51 浏览次数:544

预收款预缴的增值税可以在当期及以后各期抵减应纳增值税税款,不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限制。依据是增值税是以整个纳税人为纳税主体进行税款抵扣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抵减预缴税款应包括全公司的预缴税款,并非仅限于特定项目的预缴税款。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认为,提供建筑服务和房地产开发的预缴税款也可以抵减应纳税款,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形成的应纳税款。

在增值税的纳税过程中,预收款预缴的增值税抵减问题一直备受关注。那么,预收款预缴的增值税究竟何时可以抵减呢?

一、抵减预缴税款不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限制

增值税是以整个纳税人为纳税主体进行税款抵扣和应纳税额计算的。当企业预缴了增值税款后,其抵减不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当期预缴的税款可以抵减当期及以后各期的应纳增值税税款。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纳税义务发生后,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这一规定并没有明确限定抵减的预缴税款必须是特定项目的预缴税款,抵减全公司的预缴税款也是没有问题的。

三、各地税务部门的实践

以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为例,该部门认为提供建筑服务和房地产开发的预缴税款可以抵减应纳税款。这里的应纳税款包括通过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形成的应纳税款。这表明,预缴的增值税款在实际应纳税款中的抵减得到了具体税务部门的认可和实践。

预收款预缴的增值税在纳税义务发生后,可以抵减当期及以后各期的应纳增值税税款。这一抵减不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限制,也并未限定必须是特定项目的预缴税款。具体实践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各地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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