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和进项税不得抵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已抵扣的进项税因某些原因(如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改变用途等)不能继续抵扣,需要将其转出并计入相关科目。而进项税不得抵扣则指某些情况下,如购进的货物不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从一开始就不予抵扣,直接计入成本。简而言之,转出是因为已抵扣的进项税不能继续抵扣,而不得抵扣则是从一开始就不予抵扣。
不完全是同一个概念。
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已经抵扣的进项税,由于某些原因(如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这些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不再予以抵扣。这意味着,企业先前进行了抵扣,因为某些条件的变化,导致这些进项税不能继续抵扣,需要调整账目,将这部分税额转出。转出后的结果是,这些进项税被计入成本或特定用途的成本。
进项税不得抵扣
进项税不得抵扣则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商品或材料不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情况下,其进项税不能抵扣。例如,购入的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或房屋建设等非应税项目,这些进项税不得抵扣,而是全部计入购置成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进项税额转出是针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因为某些变化导致不能继续抵扣,需要进行会计科目的调整;而进项税不得抵扣则是从一开始就确定不能用于抵扣的税额,主要涉及到的是购进的货物或材料不用于应税项目。
不得抵扣和进项转出实质上是先后的问题。不得抵扣的情况是在做账的时候就清楚某些进项税不能抵扣;而进项转出则是在做账时某些进项是满足抵扣条件的,后来由于条件不满足,需要转出。在计算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不做特殊处理,而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则需要特别处理,可能变为销项税,或在计算本期应缴纳增值税时直接从进项税额中减去。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理解进项税额转出和进项税不能抵扣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如需深入学习会计实务知识,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人士或查阅相关会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