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购买法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公允价值反映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并将其计入合并方的账户和报表中。权益联合法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认为企业合并是经济资源的联合,按原账面价值反映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两种方法在处理具体会计事务、经济影响及理论依据上存在差异。
购买法
购买法将企业合并视为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净资产。在此方法下,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反映,并纳入合并方的账户和报表。购买成本按照付出的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算。若购买成本与取得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存在差额,则确认为商誉。由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是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合并,作价多以市价为基础,交易相对公允,因此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权益联合法
权益联合法则认为企业合并是各参与合并企业的经济资源的联合,是股权联合行为。在权益联合法下,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按原账面价值反映。合并方所取得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进行合并所付出的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的相关项目,并不确认为商誉。通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作价的公允性相对较弱,因此采用权益联合法进行会计处理更为常见。
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中各有侧重,选择哪种方法需根据企业合并的具体情况和背景进行决定。